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经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现因工作需要,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形式)普通辅助类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4.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区、县、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5.性别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二、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26日
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编外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xzstzcjzx@163.com,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报考普通辅助类岗位+姓名”。在非报名时间发送邮件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时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1802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报名登记表》,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如报名人员较少的,可酌情直接采取面试形式。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本中心组织。体检、考察中因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考察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等影响录用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工作。
三、待遇、管理
1.实行编外用工管理,合同期内根据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待遇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年薪为4.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738273(史先生)、88001088(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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