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3月6日24时。
2.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文档以“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3465251715@qq.com。
(1)《绍兴市原水集团岗位应聘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3)学历证书原件。国内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报考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原件。
(5)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可前往人社部门开具证明或在“浙里办”平台下载)。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核销岗位。岗位核销信息在“绍兴原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1.笔试。招聘岗位需求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3比例的,先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中旬,具体方式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上,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该岗位不再递补。
(3)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1)面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下旬,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总成绩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范围。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各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总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范围。
应聘人员应分别按照要求参加相应环节考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1.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要求提供体检合格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递补应聘人员。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集团党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绍兴原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或有其他影响本人录用事项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