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城乡公共服务助残人员公告
为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号)等精神,诸暨市应店街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城乡公共服务助残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当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年龄为18-50周岁(1976年2月28日至2008年2月28日间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步骤:
1.公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凭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于2026年3月6日--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到应店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店街镇中门口)一楼民政窗口报名。联系电话:87085110。
2.资格初审:2026年3月13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应聘者按镇工作人员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成绩好者优先。
4.公示: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5.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将正式聘用,聘用方式采用全日制用工形式,录用者与应店街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对象必须在30日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四、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诸暨市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诸残〔2018〕33号)精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专职委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应店街镇同类编外普通辅助类工作人员工资执行,工作待遇资金由应店街镇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聘用上岗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二)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应店街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